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利用,盘活低效资产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;以及车辆运行安全与成本控制等方面因素考虑。我司拟将一辆宇通牌大型客车和一辆金杯牌小型客车进行转让,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,评估总价为:26011元(大写人民币:贰万陆仟零壹拾壹元整)(含税)。该2辆车已经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告转让。经我司内部审核确定该2辆车购买方为:张志清(个人),成交金额:27216.00元。已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,付款方式为:银行转账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日期:2024年11月26日—2024年11月30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意见,请反馈至泸州市医药有限公司,联系人:张女士,联系方式:0830-6559613。
泸州市医药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6日